又是一年高考结束了,很多考生已经在憧憬美好的大学生活。然而,还有很多学子,在接到通知书的喜悦过后,面临着无力支付大学学费的困境。您能想象吗?仅仅是举手之劳,却可能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仅仅是举手之劳,一名科学家、一名艺术家可能从此诞生。我们不需要您做很多,也许是一份捐款,也许是购买一张车票,也许是推荐一份兼职,却能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青年民生,构建**社会,深化实施“爱心助学”工程,帮助2009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读书上学,共青团鹤壁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09年“鹤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动员社会公众和单位参与公益助学活动,共同关注贫困大学生的教育和成长,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在全社会倡导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道德风尚,营造团结友爱、互助**的良好氛围。贫困大学生爱心助学申请条件及程序(一)申请条件1、2009年我市考入全日制本科的大学新生;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困难。(二)申报程序1、资助对象的产生采取本人申请制; 2、由团组织依托学校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鹤壁市希望工程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并组织填报(一式二份) 3、申请资助的大学新生,要在一定范围、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经过县级团组织严格审查把关后,上报团市委学校部。 4、申请人上报助学金申请表后,进入贫困学生档案,待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及时与团市委联系,补填申请表中空缺栏目。 5、受助学生接到助学金进入学校后,要认真填写《2009圆梦行动资助款签收单暨承诺书》,按要求寄送承诺书。捐款方式及回报(一)捐款方式1、结对资助。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希望工程的资助标准(3000元/人),捐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大学生; 2、全额救助。单位和个人可指定希望工程公布的特困大学生,进行结对资助,捐助特困生全部的入学费用; 3、一般性捐助。对于捐款数额达不到结对资助标准的,纳入鹤壁市希望工程大学生助学基金进行统一资助。(二)义捐回报1、一次性捐款30万以上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将作为本次活动的冠名合作方,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运作及助学金的发放和监督,并设立专项助学基金委托专门机构管理,利用长期资助贫困大学生。 2、对于捐资助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团市委将分别授予“鹤壁市希望工程突出贡献奖”、“鹤壁市希望工程爱心单位”和“鹤壁市希望工程爱心大使”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3、所有捐款单位、企业和个人,在鹤壁日报、鹤壁市政府网站、鹤壁共青网站上进行集体鸣谢,对于捐助成效特别显著的,可在以上媒体专门予以展示。 4、有关捐赠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说明1、 本次活动的所有捐款均开据希望工程专用发票; 2、 所有受助大学生必须及时向对应捐助人汇报自己受资助的情况; 3、 对于小额捐助,团市委将在相关媒体、网站对捐助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4、 对于有意向设立基金的捐助,将委托专门机构对基金进行管理; 5、 本次活动团市委不以任何方式收取管理费、赞助费、活动经费等,所有捐款均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并在八月底、九月初对捐款发放情况在媒体公示。共青团鹤壁市委2009年7月10日||| |||善举,应当支持。